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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相山区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有关政策。

二、制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

三、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以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四、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协调处理辖区环境污染纠纷,对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六、组织实施省、市和本区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拟订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

七、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八、承担区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电  话:0561-3193793

主要负责人:任桂华(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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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61-3192768 邮 编:235000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阳路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