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5月13日)
相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山分局
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214.12公顷(63211.80亩)。其中,水田1.07公顷(16.05亩),占0.03%;水浇地80.14公顷(1202.10亩),占1.90%;旱地4132.91公顷(61993.65亩),占98.0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165.69公顷(62485.35亩),占全区耕地的98.8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4.58公顷(668.70亩),占1.0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1公顷(48.15亩),占0.0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64公顷(9.60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504.21公顷(7563.15亩)。其中,果园490.82公顷(7362.30亩),占97.34%;其他园地13.39公顷(200.85亩),占2.66%。
(三)林地1240.49公顷(18607.35亩)。其中,乔木林地135.33公顷(2029.95亩),占10.91%;竹林地0.48公顷(7.20亩),占0.04%;其他林地1104.68公顷(16570.20亩),占89.05%。
(四)草地187.79公顷(2816.85亩)。其中,其他草地187.79公顷(2816.85亩),占100%。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228.42公顷(93426.30亩)。其中,城市用地3524.24公顷(52863.60亩),占56.58%;建制镇用地546.19公顷(8192.85亩),占8.77%;村庄用地2057.64公顷(30864.60亩),占33.04%;采矿用地66.60公顷(999亩),占1.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75公顷(506.25亩),占0.54%。
(六)交通运输用地469.64公顷(7044.60亩)。其中,铁路用地47.61公顷(714.15亩),占10.14%;公路用地256.20公顷(3843亩),占54.55%;农村道路165.83公顷(2487.45亩),占35.31%。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45.04公顷(18675.60亩)。其中,河流水面201.51公顷(3022.65亩),占16.19%;水库水面470.76公顷(7061.40亩),占37.81%;坑塘水面108.29公顷(1624.35亩),占8.70%;沟渠229.37公顷(3440.55亩),占18.42%;水工建筑用地235.11公顷(3526.65亩),占18.8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