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职能作用,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的办法。
三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过程的始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诉前、诉中的疏导和调解作用,促进援助案件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
四是畅通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栏公布办案程序和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并制定了法律援助意见反馈卡,从而使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