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多措并举开展诉前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12 09:38

近年来,相山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着力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一)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一是积极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总工会、价格认证中心、妇联等部门建立对接,形成扇形工作面,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二是针对物业纠纷系列案件多发的现状,牵头与南黎街道办、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物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设立物业纠纷南黎调解中心,让纠纷化解延伸至基层街道、村居网格。立足本地红色资源,依托徐度乐事迹馆设立红色调解室,特邀英雄人物的亲属及其他先锋模范担任调解员,有效将矛盾纠纷在人民群众家门口化解。三是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线上调解”工作力度。对于无法到法院进行当面调解的当事人,专门设立网上调解室,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四是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律师、法律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与安徽义涵律师事务所签订进行诉前委派律师调解合作协议,探索更高效、精细化、可监管的律师调解模式。

(二)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立案引导机制。登记立案前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等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非诉纠纷解决的释明和辅导。二是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登记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流委托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诉调对接中心给予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进行立案审理。三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对调解不成的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四是完善中立评估机制。在医疗卫生、不动产、建筑工程等领域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对当事人提起的相关民商事纠纷,由当事人选择中立评估员,出具评估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五是完善证据固定机制。在调解程序终结时,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

(三)完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一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机制,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多元解纷模式。推动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区综治考核指标,开展“无讼社区”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申请调解员补贴经费,将行业调解员、社会组织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融合重组,由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统一源头管理。二是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健全院领导联系镇街、开发区机制,建立覆盖全区法官进村居机制,主动服务基层治理。开展法律咨询宣传进社区、诉前调解进社区、回访进社区“三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主动承担化解矛盾、释法答疑、司法建议等职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三是不断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着力把信访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实行院领导分类精准接访、开门接访、部门联合接访等模式,设立执行案件“院长接访日”,深入推进信访案件“百案攻坚”活动,促进信访当事人诉求精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