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三个创新”助力社区矫正工作“再升温”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9-06 16:37

今年来,相山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这一主线,创新学习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三个创新”助力社区矫正工作再升温再提速。

创新学习方式,理论学习“不懈怠”。统筹利用“社区矫正大讲堂”、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会、司法所长工作例会等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载体,坚持“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持续强化《社区矫正法》学习,逐条学、重点学、反复学,做到内容熟悉,学懂弄通;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深刻内涵,遵循教育挽救工作的内在规定,使社区矫正在执行内容上、程序上符合法治精神要求,成为严格、科学、文明、规范的执法过程;在不断更新专业法律知识的同时,把依法管理矫正对象贯彻到社区矫正工作始终。

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建设“不停步”。积极回应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合理诉求,主动与检察机关构建立良性协作机制,落实《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在保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矫正的前提下,在法律框架内“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尤其第八条规定“遇急事可采用寄送、传真电话通讯等方式申请,返回后补办手续”,实现请假“马上就办”,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开辟“绿色通道”。

创新活动形式,教育矫正“不松劲”。以精准矫治为“攻坚点”,创新教育矫正活动形式,探索实施“红金蓝绿黑”五色教育,抓实“矫得好”核心。一是“红色”爱国教育。通过开展爱国教育活动,唤醒社区矫正对象内心爱国情结,重塑社会责任感。二是“金色”文化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传统文化,书写学习心得,利用文化力量助力内心矫正。三是“蓝色”法治教育。探索“矫正+普法”模式,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增强社矫对象的守法意识。四是“绿色”心理教育。通过心理疏导、心理评估等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情况,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对象心态波动,及时纠正不良心态,有效抑制重新罪犯。五是“黑色”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监所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体验监禁生活、组织队列训练等形式警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行为,扑灭重新罪犯的思想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