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淮北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关和考核对象
考核机关为: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对象为:各镇办(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镇办(开发区)、区直各单位在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自查自评,形成报告。2020年1月12日前,各考核对象认真对照本考核方案及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自查自评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评分部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评价,确定结果。2020年1月31日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看单位报告以及报送资料,核实基础情况,确定考核得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将2019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分值折算后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二)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督促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