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具有相山区户籍的疑似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具有相山区户籍的符合《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的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评定表、相关病例、四张二寸的照片。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相关病例、2寸免冠照片4张到残联办公室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区残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核查,对符合残疾等级要求的,填写申请表和评定表。
3.残疾评定:残疾评定机构依据残疾标准对申请人身体功能障碍程度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
4.初审:区残联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区残联初审员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残联复审。
5.复审:市残联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复审通过,并签署复审意见。
6.填制:区残联依据市残联复审通过的残疾人证申请资料打印残疾人证,签章后报市残联批准。
7.批准、备案:市残联对区残联报批的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予以批准,并留存相关资料。
8.发放、备案:区残联对市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予以发放,并留存相关资料。
七、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561-3028296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1.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2.拥有我区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保证或贫困证明的精神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低保户或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申请: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审批:经乡镇(街道)残联审批合格后(市、区)残联审批。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561-30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