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控辍保学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1-24 17:22

相山区控辍保学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和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区紧紧围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这个目标,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我区一直将控辍保学作为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总抓手,坚持不懈地抓。2018年以来,我区重新构建了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强化了控辍保学措施,健全了控辍保学制度,做到了无一人辍学,2018至2020年我区连续三年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均为0,通过对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由2016年的95.89%上升到2022年的98.29%。

二、主要工作举措

1、领导高度重视,完善问责机制。

我区一直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2018年,区政府办印发《相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相山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完善控辍保学问责机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2、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形成合力。

区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镇街、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做好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扶贫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信息。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学生厌学等原因引起学生辍学。中小学校建立了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辍学学生情况。部门联动,各尽其责,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3、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常态长效。

一是建立双线目标责任制。“双线”即区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区教育局与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区长(含分管教育副区长),镇(街道)一把手和村(居)委会主任对辖区内的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区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长是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学校负责逐一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并建立动态的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台账,对已出现辍学现象的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快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尽快返校。

三是建立辍学双报告制度。学校加强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未按时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迅速查明原因,一经确定是辍学情况,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劝返工作。

四是建立家访登记制度。全区各校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贫困或学困而辍学。

五是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一人一籍、人随籍走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学籍户籍比对结果,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核查工作,确保学籍户籍信息准确,无适龄儿童少年因排查不到位而失学辍学。

4、坚持实践探索,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依法控辍。各校利用开学后的第一周,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精神,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各校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全面走访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家庭,了解情况,动员入学。

二是以质控辍。各中小学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依托乡村少年宫、学生社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三是以情控辍。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学校安排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5、抓住特殊群体,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贫困儿童资助力度。学校加强排查,摸清情况,聚焦贫困人口,把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一生一案”制订帮扶方案,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二是加强残疾儿童教育保障力度。切实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益,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于残疾程度较低,能够适应普通教育教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有受教育能力但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对象纳入学籍管理,多形式满足不同残疾程度的受教育需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三是加强 “学困生”的转化。学校把 “学困生”的教育帮扶作为发展素质教育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坚持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心理状况、品行表现,关爱其学习生活,关注其思想行为。通过加强心理疏导等方式,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其学习的自信心、获得感。

四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留守儿童信息库,加强科学管理。寄宿制学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住校需要,着力改善寄宿学生学习条件、生活条件和营养状况。不断完善家校联动、社区关怀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关爱机制,全面加强心理健康、道德法治和公共安全教育,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