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2-23 17:31

一、 事项名称 行政复议申请

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 申请材料

(一) 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副本;

(二)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申请人如不服行政不作为的,须提交曾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而其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三)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 如超过法定申请期限,需提供能够证明具有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的相关材料;

(五)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六) 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律师,还须提交律所函及律师执业证明等材料;

(七) 其他相关材料。

四、 办理期限 案件办理期限60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属于中止情形的案件,中止期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五、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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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复议申请格式文本下载 详见附件


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个人申请).docx

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单位申请).docx

行政复议委托书格式样本.do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