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环行〔2021〕21号
关于安徽吉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吉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位于淮北市相山区202省道以西、凤霞路以南、凤霞路1号,租用安徽统全食品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筑面积1477平方米,建设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相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项目予以备案,备案号为:相发改备案〔2019〕25号,因原项目产品方案发生变动,原产品方案为年产L-谷氨酸1500t/a、L-赖氨酸盐酸盐1500t/a,重新报批后产能变更为年产L-谷氨酸1000t/a、L-赖氨酸150t/a、L-缬氨酸1000t/a、L-苏氨酸150t/a、L-蛋氨酸150t/a、L-焦谷氨酸150t/a、L-亮氨酸100t/a、L-异亮氨酸100t/a、L-胱氨酸100t/a、L-酪氨酸100t/a,变更后产能保持不变,产品种类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5012.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1.56%。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该报告表中描述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项目产生的设备冲洗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达到淮北市排水公司接管标准,进入淮北市排水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出水进入大唐虎山中水回用工程,回用后剩余废水最终排入濉河。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淮北市排水公司接管标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改善投料方式、加强设备密闭等措施减轻影响,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要求。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噪声的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进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一般固废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外售给肥料厂生产有机肥料,离心母液外售给饲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使用,沉淀池底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母液浓缩硫酸钠和母液浓缩氯化钠作为副产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污水管道、车间、沉淀池、事故水池、罐区等重点防渗措施,办公区域一般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要做好环境风险应急工作。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8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硫酸、盐酸等罐区设置围堰,并进行防渗防腐措施,针对性编制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确保安全生产。
7、该项目应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烟粉尘排放量0.35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1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0.288吨/年,COD排放量0.066吨/年,氨氮排放量0.007吨/年。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9、采纳报告表中的其他建议,落实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10、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监管工作。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