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贝宝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蔬菜水果罐头生产线产能提升及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凤冠路6号,占地25874m2。安徽贝宝食品有限公司产能为年产4万吨蔬果饮料深加工项目(现有工程)。本技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全厂不增加生产车间,仅升级改造车间内的生产线;二是新增一台6t/h的燃天然气锅炉。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处理设施等。该项目已由相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相工信技改〔2019〕14号予以备案,项目总投资3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6%。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该报告表中描述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气浮+水解酸化+MBBR);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与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淮北排水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淮北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要求后排入老濉河。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燃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厂界绿化、污水站周边投放除臭剂、保持污水站正常运行等措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排放标准;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限值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橘子皮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格栅渣及压滤后的污泥分别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果蔬的皮与核、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现有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进行整改,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中防范环境风险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置72立方米容积的事故池,盐酸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内容积不小于30立方米,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8、该项目应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烟粉尘0.388吨/年,二氧化硫0.36吨/年,氮氧化物0.97吨/年。
9、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10、采纳报告表中的其他建议,落实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11、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监管工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