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环行〔2021〕18号
关于安徽盛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和生物多肽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盛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安徽盛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和生物多肽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位于淮北市相山经济开发区凤冠路北、栖凤路西侧,因原项目建设产能发生变动,2021年4月相山区发改委以《关于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和生物多肽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产能变更通知》,同意该项目产能变更,原年新增生产能力为“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1000吨,生物多肽800吨,配套固体饮料和压片糖果900吨,猪皮胶原蛋白3000吨”,变更后分二期建设,在原产品方案基础上新增年生产能力“牡蛎肽100吨、燕窝肽20吨,大豆肽1000吨、水解Ⅱ型胶原蛋白500吨”。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6万元,占总投资的2.03%。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该报告表中描述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场地建立围挡、裸露地表及渣土进行覆盖、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要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厌氧+两级A/O法)预处理,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处理后各项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处理达标的部分尾水作为大唐虎山电厂冷却水,其余排入濉河。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相关要求。1#车间水解II型胶原蛋白生产线粉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多肽生产线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2#车间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生产线粉碎废气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4#车间非变性II型胶原蛋白生产线粉碎废气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盐酸储罐废气、氯化氢废气经碱液吸收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各废气处理后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密闭加盖,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噪声的防治措施。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值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一般固废存放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活性炭委托活性炭回收企业处理,滤渣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6、要做好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罐区、事故池等,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要做好环境风险应急工作。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00立方米,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确保安全生产。
8、该项目应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烟粉尘排放量3.53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545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3.764吨/年,COD排放量41.31吨/年,氨氮排放量4.131吨/年。
9、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10、采纳报告表中的其他建议,落实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11、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监管工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