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环行〔2022〕1号关于《相山平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1-12 10:24

相环行〔2022〕1号

 

 

关于《相山平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相山平安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相山平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东濉河路北,占地面积84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3.8平方米,设置住院床位50张,由淮北市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接诊量约7300人次/年,因未履行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项目,2021年9月6日,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责令其限期完善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

二、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工程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该报告表中描述工艺、性质、位置、规模、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加强通风措施,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2m3/d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A/O+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处理后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以及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接管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院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a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生活垃圾、中药废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格栅渣)经生石灰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强化院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

6、加强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中防范环境风险要求,建立防范与应急措施,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表中的其他建议,落实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8、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监管工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