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5-30 15:02

发现违法事实,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

出示执法证,调查取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意见

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相关材料,报局长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调查。

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

简易程序

不予处罚

立案后,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办案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调查

一般程序

调查取证

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合议小组进行书面审理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移送司法机关

移送其他部门

将核审后的意见报局长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

无管辖权

不需处罚

拟处罚

送达拟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送达听证告知书

其中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较大数额罚款

举行听证会

要求听证

依据听证情况提出意见

依法作出和送达处罚决定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报局长审批,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复议或诉讼

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逾期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

结案、立卷归档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退回补正

放弃听证

逾期未提

 

 

承办机构: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所、稽查大队        

服务电话::0561-3058115             监督电话:0561-305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