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流程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30 16:17
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人在终了处签名,被检查人注明真实性意见并签名或按指纹
听证告知 填写《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权利并且放弃听证后仍享有陈述申辩权 要求听证 3日内确认时间地点方式,按时送达 听证会 非承办人任主持人、书记员,遵守回避制度,填写《听证笔录》,参加人员签字 下达听证意见书
撤案 承办人填写《撤案申请书》报局分管负责人审批 直接送达
抽验发现 不具备立案条件的,报负责人审批,不予立案
案线受理
投诉举报 调查询问 制作调查笔录须注明身份证件号码、终结处签字、被调查人签真实性意见,签名或按指纹
留置送达
上级交办
案线核查 分期交纳
部门移送 先行登记保存 填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报局分管负责人省局主管局长批准,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委托送达
重大复杂案情集体讨论 提出处罚意见 放弃听证 其他意见
披露等
报批 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局负责人审批 处罚决定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 结案报告 立卷归档
邮寄送达
自动履行
查封扣押 填写《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报局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同时使用封条,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补证意见 按照程序继续调查补充证据 放弃陈述
需要交办或转办的案件线索 事先告知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有陈述申辩权 公告送达
强制执行
需要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
由省投诉举报中心及时移交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办理
不采纳
抽样检验  陈述申辩 调查事实
信息公开
采纳 继续调查 实行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审批立案 调查取证 案件合议
立案 确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调查
协查 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