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农家书屋资金配备比例

发布时间:2024-04-25 11:17来源:相山区西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北市农家书屋资金配备比例

纳入中央补助的农家书屋(按照每家2000元标准):

三区:中央、省、市(区)比例为5:3:2,其中,市(区)比例2的部分中,市级财政占80%,三区占20%。

濉溪县:中央、省、县比例为5:3:2。

未纳入中央补助的农家书屋(按照每家2000元标准):

三区:市80%,三区20%。

濉溪县:县级财政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