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黎街道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改检查方案
为贯彻执行相安办【2019】28号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7日
二、参加人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综合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中心、各社区
三、检查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电影院、网吧、KTV、浴室。
2、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宿舍,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宿舍;
4、宗教活动场所等。
四、重点内容
(一)证照是否齐全。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三)电气线路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技术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通道。防火隔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 标准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 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窗户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 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知识;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 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场;是否存在 “三合一”现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 控制设备;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三知: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 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会组织疏散人员、会 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一联通:消 防应急救援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 通,接到火警后 3 分钟到场处置)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各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的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和盲区,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三)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有关部门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该责令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该责令限期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真正把消防隐患和问题彻底消除,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对执法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要大力宣传普及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安全防范事故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