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教育局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相政办〔2018〕40号),相山区教育局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一例原建档立卡家庭户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因贫辍学现象。紧盯影响“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突出问题,以我区薄弱地区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户等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为重点,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强化举措,着力提升教育扶贫质量。
一、基本情况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8所,在校学生38062人。其中小学23所,在校学生27849人,初中15所,在校学生10213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8.13%,无失学、辍学学生。
二、具体做法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作用。及时更新数据,加强动态监控,做好义务教育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标记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数据比对核查,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常态化学籍户籍信息比对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原建档立卡家庭户学生信息比对核查,做好学籍和户籍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状况。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切实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确保小学生不因升学而流失。建立健全了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优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手续,实行以居住证为主的入学政策,设立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强化控辍保学过程管理。一是与各中小学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学校;二是进行了开学工作专项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对全区中小学学生入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宣传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访、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巩固率专项督查。组织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年巩固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初中,特别是九年级学生年巩固率情况的检查,督促各校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
(三)紧盯保障特殊群体,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因地因人实行“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对原建档立卡家庭户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全区适龄入学残疾儿童273人,已安置入学266人,入学率97.4%。
(四)加大辍学学生劝返力度。发挥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联合户籍所在镇街,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按照扶贫工作义务教育有保障的要求,对我区原建档立卡家庭户子女辍学劝返情况进行了实地摸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学校在开学后20天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报告辍学情况,区教育局每季度发布辍学、失学预警信息。
三、存在问题
(一)家长对学生教育重视程度不够。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对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认识不够,没有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无正当理由未送子女入学。二是农村地区有些家长,为了眼前利益,就让孩子离开校园出外打工。“读书无用论”思想日渐增长,侵蚀了人们的思想,这也给劝返入学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存在困难。特殊群体(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存在困难,特教学校成立晚和随班就读质量不高、“送教上门”工作开展有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群体的入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普及教育的重要性和控辍保学的相关政策,提高他们对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完善帮扶机制。针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建立更加完善的帮扶机制,包括心理辅导、学习辅导、生活关爱等方面,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增强他们的学习信心和兴趣。
(三)加强家校合作。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防止学生辍学。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建立问责机制,对未能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