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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认定标准】渠沟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0-01-21 09:49来源:渠沟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1.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