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沟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4-08-26 16:03来源:渠沟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相山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扎实推进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1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户均共补助10500元,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区级承担。

三、改造方式、实施步骤及审批程序

(一)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队伍统建。

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实施,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

C级或D级危房的确认要在区城建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镇城建所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核查确定。

(二)实施步骤

农村危房改造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确定对象(4月1日—4月10日);

第二阶段:规划建设(4月20日—8月31日);

第三阶段:验收打卡(9月1日—10月31日)。

审批程序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政策的农户,予以张榜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改造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渠沟镇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优先把改造指标安排在美好乡村中心村,在对象把握上,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的房屋,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要优先列入改造范围,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危房改造的全部纳入改造对象。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区级审批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执行建筑面积标准和控制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40至60平方米。镇政府、开发区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镇政府、开发区要推广农村危房改造户型标准化设计或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区城乡建设局要加强指导监督。镇政府、开发区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不间断开展质量安全巡查,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工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其农房建设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4、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区城建局、经发委、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及时验收,向上级住房建设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做好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组织的抽查工作。验收情况将作为补助资金发放以及镇级政府后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的依据。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区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农村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三)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镇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纸质档案必须按照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规范文本填报。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镇级政府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定期或不定期报送。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度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相山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2: 相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月度工作任务表

 

附件1

 

相山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危房改造户数

1

渠沟镇

10

2

凤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合计

12

附件2

相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月度工作任务表

项目

农村危房改造

4月份

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提高知晓率,入户调查摸底,完善农户基础资料,确定初选对象,公示,逐级审查审批,确定最终实施对象

5月份

镇级政府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协议书,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指导资料,完成改造农户档案数据录入,全面开工建设

6-8月份

加强督促指导和质量监管,确保在建房屋按进度施工,做好统计报表上报

9月份

强督促指导和质量监管,做好统计报表上报,重建和修缮加固房屋全部完工

10月份

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完善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数据信息

11月份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发放政府补助资金,做好迎接市直部门考核准备工作

12月份

做好与市直部门对接迎检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