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沟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17-07-03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计划改造1000户,其中濉溪县800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00户)、相山区60户、杜集区60户、烈山区80户。如省下达实际任务数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资金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市财政户均补助1000元。除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县(区)承担。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户。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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