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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2024)

发布时间:2024-08-26 15:27作者:相山渠沟镇政府来源:相山区渠沟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37月起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每人每月980

四、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抚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办理流程:1、申请: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受理:镇街(开发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符合法律形式的,及时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补齐的材料。

3、审核:镇街(开发区)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来核实申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一致性。

4、审批:镇街(开发区)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前期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六、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镇街(开发区)民政办

七、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3192095

渠沟镇民政办:3239532

三堤口街道民政办:3016118

南黎街道民政办:3065836

曲阳街道民政办:3223099

西街道民政办:3895751

相南街道民政办:5206855

东街道民政办:3056171

东山街道民政办:3953020

任圩街道民政办:3151169

凤凰山开发区民政办:31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