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摘要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2.就业见习补贴。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在淮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3.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就业补贴。
4.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50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
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不超过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在淮创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14.各类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民营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就业补贴。
16.各类毕业生实习补贴。对各类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学生来我市民营企业实习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实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