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摘要

发布时间:2023-08-02 15:23作者:相山渠沟镇政府来源:相山区渠沟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2.就业见习补贴。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在淮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3.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就业补贴。

4.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50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

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不超过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在淮创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7.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或中级职称或技师)、本科(或助理级职称或高级工)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200元和800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

8.急需紧缺人才租房补贴。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且在淮暂无住房,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或中级职称或技师)、本科(或助理级职称或高级工)人才,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

9.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或中级职称或技师)、本科(或助理级职称或高级工)人才,在我市民营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10.各类毕业生生活补贴不在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范围内的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中专(技校)毕业生,在淮首次就业且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800元、600元生活补贴。

11.各类毕业生购房补贴不在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范围内的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中专(技校)毕业生,在淮首次就业且在我市民营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12.各类毕业生专项补贴对驻淮院校毕业生留淮或外地院校淮北籍毕业生回淮工作的,与民营企业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另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

13.各类毕业生面试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民营企业招聘活动,给予外地院校毕业生每人1000元、本地院校毕业生每人200元面试补贴。

14.各类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民营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就业补贴。

15.各类毕业生稳就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民营企业稳定就业1年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稳定就业补贴。

16.各类毕业生实习补贴对各类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学生来我市民营企业实习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实习补贴。

17.校园招聘会补贴

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18.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9.鼓励校企联合建立实训基地。经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能够同时接收10人以上毕业生参加实习实训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基地参加实习实训的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本科生、大专生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6个月。实训结束后,实训企业留用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留用奖励;对向我区重点产业企业输送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人数达10人以上的高校,按每人1000元标准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0.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对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申领交通补贴,可享受3年;对淮北市外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来我区重点产业企业应聘,相山区人才公寓提供7天内免费住宿及水电、储物、网络等基础服务(原则上每人每年可申请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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