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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7 16:41来源:相山区相南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从20227月起,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7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1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37元。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采取普调的方式进行,即人均增加48元。

(二)根据《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淮民社救[2022]2)关于:A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及以下残疾人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的规定:从2022年7月起,A类人员增发低保金202/人·月提高到217元/人·月;B类人员增发低保金135/人·月提高到145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采取普调的方式进行,即人均增加62元。

二、根据《淮北市民政局、淮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淮民社救[2022]9)要求,2022年7月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由255/人·月提高到690元/人·月,半护理标准由175/人·月提高到414元/人·月,全自理标准56/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由255/人·月提高到483元/人·月,半护理标准由175/人·月提高到276元/人·月,全自理标准42/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