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29 16:31作者:相山相南街道办来源:相山区相南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 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五章待遇支付。

3、申请材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身份证,户口簿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7号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咨询电话:0561-3193252

11、监督投诉:0561-319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