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育局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经济秩序,如实的反映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一、经费收入管理
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债券资金、各种捐赠款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经费计划管理
教育局各科室应于每年年末向计财室提供下年度各科室预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规划财务室按照各科室实际需求进行编制下年度局机关财务预算。规划财务室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结合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各科室当年经费。各科室根据下达经费,列出具体用款计划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三、经费使用管理
1、各科室的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经手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计财室进行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报销。
2、办公用品购置,各科室业务活动及日常办公设备统一由办公室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在完成采购任务及验收入库手续,按照采购规定要求发票、合同、验收单等采购手续齐全后人、分管领导签字后计财室进行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报销。
3、基建经费,根据批准的基建预算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进度,项目单位、基建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按照工程进度表手续齐全后支付基建费用。
4、职工因公出差,使用公务卡,不得借款,按照出差文件、出差车票、住宿发票、公务卡小票等报销依据,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后计财室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审核报销。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时,出差人将项目、内容要清楚,并将规范的住宿发票、车(船、机)票等原始票据分项、分类并按规范要求粘贴在报销单后面。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借款。
5、强化廉洁意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运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比例。
6、会议费管理:本着节约原则不必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召开,能够集中开的会尽量集中召开,召开各种会议必须下发正式通知交办公室安排。报销时将会议通知和参加会议人数等附件附发票后,凭发票、会议通知及参加人数审核报销,并作为会计记账凭证附件。
7、招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统一管理的原则,所有来局办事的工作人员或领导等确需在局用餐的,由对口科室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按来客级别到定点酒店按标准统一安排,用餐结算时必须由办公室经办人签单,并注明接待对象、人数等。来客住宿按协议价安排住宿,客人无法结算的住宿费由办公室人员在住宿单上注明住宿对象、人数、天数。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上级各类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及标准,结合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五、会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计财室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局机关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真实规范,即:有经手人、分管领导的亲笔签名,必须是财政统一印制的发票或税票,发票内容具有单位名称、商品名称、单价、数量等。费用报销人员要对票据进行分类整理,主要有办公用品费、差旅费、招待费、汽油费、汽车修理费、其他费用等。
3、所报销的票据及附件需由会计审核后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财务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严把财务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或有疑点之处的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4、计财室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5、财务人员,按时计财室长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按时编制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制的各种报表,经计财室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6、财务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有关开支的文件资料,分类装订归档。
7、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产物资的管理
1、财产物资管理的范围: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脑设备、数码设备、音响设备、通讯设备、打印设备、测量设备、低值易耗品(电风扇、电水壶、热水瓶等)以及成批购进的物资等。
2、财产的使用:局机关所有财产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要分科室和使用人造册登记,责任到人,保证安全并正常使用,因保管或操作不当损坏或丢失的,使用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人员调动需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所有财产物资不得外借,否则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3、物资的使用:局机关集中购置并下发学校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等,必须由科室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合同、货物验收单调拨单等所有手续必须存档备查。
4、财产的购置与更新:各科室因工作需要申请购置或更新设备的,需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审批,财产设备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再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不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由办公室按程序实施采购。报废后的财产设备需及时报财务办理账务调整手续。
七、财务监督与检查
1、计财室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局领导处理。
2、办公室负责机关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计财室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将机关财产、物资及时记入固定资产系统;办公室和计财室对各科室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保证机关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计财室支出每项资金前进行统计财政办理支付手续明细表,主要领导进行签批后进行支付。
4、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