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淮北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函〔2022〕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2年淮北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 淮北市发展改革委
淮北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淮北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大会精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组织方式
此次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采取同级检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方式,以同级检查为主,即由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负责本辖区专项检查工作,具体由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将视濉溪县、各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下查一级方式对部分学校直接检查。
三、检查时间及安排
此次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底前)。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教育收费单位,摸清底数,结合近年来教育收费信访、投诉举报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特点,认真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底)。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本辖区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阶段,凡是主动申报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违纪资金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市直属学校的自查情况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和市教育局计财科。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2年4-6月)。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其他各类学校随机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四)梳理总结阶段(2022年7月)。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对本辖区专项检查开展的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及整改规范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及不足,并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
(五)重点督查阶段(2022年7月底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濉溪县、各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联合督查,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三个方面的收费行为。
(一)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一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279号)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依据现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三)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根据地方实际,选择本地比较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突出重点任务。濉溪县、各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确定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监管、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广泛宣传,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收费方针政策,加强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12345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坚决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三)形成合力,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发改、教育部门等相关职能单位横向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权限职责,各司其职,依法定性处理,切实解决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加强与被查单位的协调,督促学校完善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部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认真对照政策,依据职责职能,严格依据《价格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定性处理。严格落实“行纪衔接”工作机制,检查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突出、性质较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五)认真总结,确保工作成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纠正,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决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结束后,濉溪县、各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部门请于2022年7月12日前以纸质扫描版(加盖印章)及电子版的形式将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治理成效、政策建议等)、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件)及2个典型案例通过邮箱分别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 纪 敏 电 话:0561-3058132
邮 箱:hbsjgjdjc@163.com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科 马慧梅 电 话:0561-3053960
邮 箱:65556702@qq.com
联系人: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杨 林 电 话:0561-3880717
邮 箱:hbsjyjj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