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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全市2022年度学生资助月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13:58作者:相山教育局来源:相山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扎实稳妥地做好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快推动我市学生资助工作高效开展,助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制定《淮北市2022年度学生资助月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职责落实

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统筹推进资助工作,按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实施跟踪问效,确保困难家庭学生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  

二、加快工作实施

各校各地于5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各项资助资金发放,11月底前全年各项资助资金(含校内、园内资助)必须发放到位。全市各校遵循发放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资助工作实施进度,根据资助标准、资助档次及时足额的发放资助资金,完成教育资助任务。

三、强化育人导向。

进一步明确“立德树人、资助育人”资助导向,提升教育资助工作服务水平与社会效益。深入开展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不断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四、夯实基础工作 

规范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发放等工作程序,努力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发放时间精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基础资料数据库,重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于11月底前完成电话随访和大走访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强化督促检查

市教育局将把督查、监管贯穿于资助工作全过程,紧盯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关键节点,对县区及各市直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学生资助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及时掌握资助工作进展情况,各校要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按月度任务实施好资助工作。

县、区教育局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学生资助中心备案(落实情况计入日常评价)。

 

附件:淮北市202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月计划.docx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