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24-08-20 14:50作者:相山曲阳街道办来源:相山区曲阳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二、事项简述:一、参保人员死亡的,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并核对以下材料:

(一)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二、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核对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三、 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核对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曲阳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十、监督投诉渠道:0561-322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