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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包、保、报”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0 18:56来源: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办推行包责任、保安全、报信息(简称“包、保、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包、保、报”责任分工

办事处领导按照班子分工,各自负责分管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社区干部联系“包、保、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办事处部门领导按照各自部门管理职责联系“包、保、报”全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

二、“包、保、报”责任内容

(一)办事处领导“包、保、报”责任

1、办事处包片领导对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

2、责任区安全事故,办事处领导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社区、各部门领导“包、保、报”责任

1、对责任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布置相关工作的文件记载。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事故防范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改,并追踪督促到位。

3、督促检查责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督促检查责任区安全生产方面有关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5、负责协调处理责任区安全生产方面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6、对责任区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事故隐患必须当场写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告知整改措施和期限,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重要安全信息要及时填写安全信息告知书分别报送办事处包片领导及主管部门。

7、定期、适时、准确地向办事处包片领导报告本责任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邀请办事处包片领导对本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将办事处包片领导督查、指导情况以文字、图像等形式记录、存档。

三、“包、保、报”责任制的考核及奖惩

安全生产工作“包、保、报”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由办事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业务协调工作由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办事处将安全生产“包、保、报”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设立安全生产“包、保、报”奖励基金。办事处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奖励,对责任区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包、保、报”责任追究

办事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各级“包、保、报”责任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