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东街道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入推进就业扶贫,根据《相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相山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相扶组〔2018〕3号)精神,结合渠沟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属地负责的原则,按照因需设岗的方式,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就业脱贫工程实施。
二、目标任务
在脱贫攻坚期内,由东街道开发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19年开发社保协理员、村务协理员、治安协管员、环卫保洁员、政策宣传员、护林员、巡河员等岗位30个,着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是就地就近,方便群众。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对象,尽量在本村或附近地区安置就业。二是程序规范,公平公开。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的开发、聘用、安置、管理工作应严格规范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和“人情安置”等问题。
四、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提出就业申请。各村根据村内岗位需求,广泛宣传,让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的人员向本村提出申请,填写《东街道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1,2019年3月25日前)。
(二)确定聘用人选。各村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花名册上报镇社会事务中心、镇财政所、镇扶贫办(见附件2,2019年4月4日前)。
(三)安排上岗就业。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与岗位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见附件,3),安排上岗(2019年4月10日前)。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作为一种特殊帮扶手段,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四)发放岗位补贴。镇社会事务中心按各村考核结果,及时将岗位补贴打卡发放至贫困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岗位补贴从镇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每人每月500元(实时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镇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为组长,社会事务中心、财政所、扶贫办和相关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中心,承担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日常工作,镇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社会事务中心统筹协调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相关工作,并对辅助性就业岗位就业人员进行监管,对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注销相关人员的资格;镇财政所加强对辅助性就业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镇扶贫办协助镇社会事务中心、财政所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各村负责对聘用对象的初选、日常管理、考核及资金申报等工作。各村对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可视情及时按流程补录空岗人员。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准扶贫到人,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规范岗位管理。各村要按方案要求,深入到户,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擅自扩大聘用范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岗位人员工作时间,主要考核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加强监督考核。直相关部门和各村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补贴申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虚报冒领、骗取相关补贴的个人和单位,除收回岗位指标、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为掌握全镇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由各村对辅助性就业岗位人员进行季度考核,并于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渠沟镇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人员考核表》《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补贴花名册》(见附件4、5)上报镇社会事务中心。
附件1
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文化程度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岗位 名 称 |
|
||||
本人工作 简历 |
|
||||
申请人 承诺 |
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自愿申请到辅助性就业岗位工作,并自觉遵守辅助性就业岗位相关规章制度。 签名: 年 月 日 |
||||
村级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镇级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
序号 |
行政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年龄 |
岗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辅助性性就业岗位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协议期限
本服务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年 个月。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地点
1.甲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服务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补签变更协议。
2.乙方的服务地点为 。
第三条 服务时间
乙方实行不定时服务制,具体服务时间由甲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为确保职责范围覆盖到位,日常状态下,乙方应保证每月至少10次不定时服务,工作时间应有一定持续性,月累积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0小时。应急状态下,乙方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工作,并保证随叫随到。乙方在完成服务事项后,其余时间自行安排其他生产生活活动。
第四条 服务补贴
甲方按工作量计付服务补贴,乙方完成服务事项的,甲方申请每月支付乙方一次补贴,每月 元,实行银行账户打卡发放。乙方服务不足一月的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补贴。
第五条 双方职责
1.甲方应每周定期安排乙方本周服务内容,并记录本周服务事项完成情况,完成服务事项的应按规定支付服务补贴。甲方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不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服务事项。
2.甲方每月按时对乙方考勤,乙方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乙方自动终止本协议。
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遇恶劣天气或危险场所应中断服务事项,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合理安排。乙方在道路上服务时,应悬挂醒目标志、及时避让车辆,不得违规操作。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违反考勤纪律,如有违犯,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终止前三天必须告知乙方。
5.如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也可提前终止本协议,终止前三天必须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为违纪自动终止协议。
第六条 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服务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本服务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加指印)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地镇扶贫办公室一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存档备案一份。本服务协议任何条款变动,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并签字或盖章(加指印)确认。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人员考核表
( 年第 季度)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工作 岗位 |
|
||||
本人季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
||||
村级考核及补贴发放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5
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补贴花名册
序号 |
行政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名称 |
补贴金额(元) |
粮补卡户名 |
粮补卡账号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