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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10:57来源:相山区任圩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同时废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有关补贴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02号)关于公益岗位的政策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