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圩司法所四个方面切实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2 11:04作者:相山任圩街道办来源:相山区任圩街道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任圩司法所四个方面切实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任圩司法所从四个方面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一是加强解矫教育。在解矫前最后一个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解矫前教育,了解其当前的思想、生活及家庭情况、今后的打算等。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消除其再犯罪风险,实现其按期解矫,顺利融入社会。

二是重视期满总结。在社区矫正期满三十日前,由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期满个人总结,对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遵纪守法、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个人鉴定。司法所根据其总结内容,了解其在矫期间认罪悔罪态度。

三是注重解矫宣告。在社区矫正对象期满当天,司法所组织矫正小组成员参加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小组组长对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的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司法所所长当场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为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四是做好解矫衔接。对假释、暂与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判处缓刑、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经评估认为其仍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告知其纳入安置帮教对象,定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任圩司法所 孙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