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3、社区民警出具变更性别的调查报告,署名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二)办理程序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由社区民警及派出所所长签署意见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经分县局审核,报市局审批(县局实行二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