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服务指南
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公民旁听司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2、《关于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司通〔2013〕5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同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预告函提前2天通过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报名工作。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填写《公民参加旁听庭审登记表》,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将参加旁听人数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参加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区司法局申请;
2、受理:区司法局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查:区司法局审核申请信息,并与区人民法院就旁听庭审规模进行协商;
4、通知:区司法局向申请人提供案件庭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申请人自行前往旁听。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司法局
电话:0561-3195537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三楼(南湖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xsqsfj55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