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服务指南
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和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重点对象到教育基地按工作流程集中观摩学法、接受警示教育。”
2、《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基地建成后,要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资源使用频率和效益,每季度适时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年度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真正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区司法局申请;
2、受理:区司法局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查:区司法局审核申请信息,按照申请人属地原则协调当地司法局法制宣传机构办理;
4、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司法局向申请人发出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司法局
电话:0561-3195537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三楼(南湖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xsqsfj55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