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服务指南
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发〔2016〕11号):“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拟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相山区司法局申请;
2、受理:区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协调安排:区司法局审核申请材料,协调安排普法讲师团成员,确定授课内容;
4、通知:区司法局将授课讲师相关信息发送给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讲师及授课内容等相关信息。具体授课时间和有关事项由申请方与讲师协商,讲座事务由申请方具体安排。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司法局
电话:0561-3195537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三楼(南湖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xsqsfj55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