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亮点二:果蔬茶药禁止剧毒高毒农药
新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者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
亮点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亮点四: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新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亮点五: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新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严格审查相关许可证。消费者买到了问题食品,首先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赔,如果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者实名信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就由第三方平台先赔偿,然后第三方平台自己想办法去找食品经营者追偿。
亮点六: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否则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亮点七: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新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亮点八: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亮点九: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
新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亮点十:新增行政拘留处罚,大幅提高罚额
新法增加了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此前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