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11 16:40来源: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发放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

发放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小微企业3000元就业补贴。

办理途径:企业或个人至县、区人社部门办理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淮北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社【2019】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