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
淮政秘〔2018〕5 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
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15〕24 号)有关规定,经市土委会研究,现将调整
后的《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予以公
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适 用本标 准。使 用国 有农用 地(包 括已征 采煤塌 陷土地 ),参照
本标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二、下列情况不予补偿:
(一)未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但一户农户仅有
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宅基地建设的建(构)筑物除外。
(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发布之日起抢种抢栽的
粮食作物、果树、林木、苗圃等以及抢建的建(构)筑物。
三、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
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于
该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的,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原批准补偿标准低于
新补偿标准的,按新补偿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补偿
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
四、本通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淮北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淮北市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
准的通知》(淮政秘〔2014〕33 号)同时作废。
附件:1. 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 濉溪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18 年 1 月 15 日
— 2 —
附件 1
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地类 旱地 菜地 园地 备注
补偿标准 1900 3000 2400 年补偿标准
说明:1. 旱地指种植谷物类及油料、棉花等经济作物的耕地;
2. 菜地指登记在册种植蔬菜(含菜用瓜)的耕地;
3. 园地指种植苹果、梨、桃、葡萄等果树;
4. 食用菌、药材地参照菜地补偿标准;
5. 水浇地、水田按旱地标准执行。
水产养殖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散养水塘 1000 公共水面,无其他设施
标准鱼塘 1500 格式化网箱养殖,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
|
精养鱼塘 3000 |
|
水面 5-20 亩,深≥1.5 米,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和管 护房 |
— 3 —
果树、林木、苗圃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元/亩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果苗幼 Ι 期 6
1、果苗幼 Ι 期指栽植或移植生长期 1 年以下(含灌木
|
果树 |
|
果苗幼Ⅱ期 45 |
|
墩);果苗幼Ⅱ期指生长期在 1 年以上(含 1 年),3 年以下。2、挂果初期指已经挂果,原则上生长期在 3-5 |
挂果初期 110 年之间(含 3 年);挂果盛期指已经挂果,原则上生长
|
挂果盛期 260 |
|
期在 5-10 年之间(含 10 年);挂果衰期原则上指生长 期在 10 年以上。3、株间距超过 1m 按实际株树计算, |
小于 1m 的按 1m。
挂果衰期 180
林木胸径 补偿标准 备注
5cm 以下 6
林木 5~10cm 33
1、胸径量算标准为出土 1.3m 处;2、株间距超过 2m
按实际株树计算,小于 2m 的按 2m 计算株数补偿。
11~15cm 90
16cm 以上 135
年限 补偿标准 备注
1 年生 1900 苗圃
2 年生 2500
3 年生 3600
说明:1. 能移栽的,按上述补偿标准 60%补偿;
2. 非人工培植的树苗和花木不予补偿;
3. 景观树木、观赏树木参照淮政办〔2012〕11 号执行;
4. 特殊苗圃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补偿标准;
5. 抢栽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 4 —
房屋补偿标准
|
序 号 |
|
附着物 名称 |
|
单位 |
|
补偿标准 (单位:元/ ㎡) |
备注
|
1 |
|
框架结 构 |
|
㎡ 920 |
|
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 现浇或预制楼屋面,出土檐高 2.8m 以上。 |
钢筋混凝土或砖石基础,砖墙并设有部分
|
2 |
|
砖混结 构 |
|
㎡ 690 |
|
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设有钢筋混凝土 圈、过梁,现浇或预制楼屋面,出土檐高 2.8m 以上。 |
|
|
㎡ 640 |
|
砖石基础,砖墙承重,设有钢筋混凝土圈、 过梁,预制楼面板,出土檐高 2.8m 以上。 |
钢筋混凝土基础,24 砖墙承重,现浇或预
|
3 |
|
砖木结 构 |
|
㎡ 540 |
|
制门窗过梁,钢、木屋架,水泥桁条或木 桁条承重的现浇屋面或粘土瓦顶屋面,出
|
㎡ 450 条,钢、木屋架,粘土瓦顶屋面,出土檐
高 2.8m 以上
24 砖墙、半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竹、木、 ㎡ 350 角钢等简易屋架、桁条,石棉瓦、油毛毡
|
4 |
|
简易结 构 |
|
等简易屋面,出土檐高 2.8m 以上。 半砖墙或空斗墙承重,杂料等简易屋架、 |
㎡ 250 桁条,石棉瓦、油毛毡等简易屋面,出土
檐高不低于 2.20 米。
|
5 |
|
房屋基 础 |
|
㎡ 100 砖石结构,按基础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
说明:1. 房屋结构以建设部门标准认定为准。
2. 房屋有室外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建筑面
积进行补偿。
3. 建筑物的层(檐口)高每降低 10c m,每平方米的重置价格降低 2%。
4. 抢建的房屋不予补偿。
— 5 —
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单位:元
|
附着物名称 |
|
单 位 |
|
补偿 标准 |
|
备注 |
|||
供电 |
|
变压器 台 18000 迁移人工费 电表 户 460 淮价〔2001〕96 号 |
|
|||||||
大机井 眼 5500 涵管直径 0.8m,深 20m 以上 80m 以下
小机井 眼 3300 涵管直径 0.6m,深 20m 以上
供水 小眼井 眼 900 无涵管,井内径 0.1~0.2m,深 20m
蓄水池 m3 100 砖砌
压水井 眼 220
热水器 套 220 移装费
电器 空调 台 220 移装费
太阳能 台 220 移装费
室外 地坪 |
|
生产用水泥地面 ㎡ 90 水泥面层厚 15cm 以上 水泥地坪 ㎡ 45 水泥面层厚 15cm 以下 砖石地坪 ㎡ 22 |
石棉瓦、竹木顶 ㎡ 30 高度在 2m 以上,石棉瓦、竹木顶 简易
棚 彩钢瓦顶 ㎡ 60 高度在 2m 以上,彩钢瓦顶
养殖 |
|
标准猪、鸡、鸭、 羊、牛舍 |
|
㎡ 280 砖木结构,出土檐高 2m 以上 |
|
|
|
房 |
|
简易猪、鸡、鸭、 羊、牛舍 |
|
㎡ 120 简易结构棚房,出土檐高不低于 1.2m |
|
后墙和山墙为砖墙外包土坯墙,高约 2.5
普通温室 ㎡ 25 米,内部混凝土立柱,覆盖单层无滴塑
料薄膜,外层保温材料为草毡。
温室 |
|
钢、砼骨架温室 ㎡ 70 |
|
拱形,高约 2 米,内部钢架或复合材料 骨架,覆盖材料为单层无滴塑料薄膜。 |
|
||||
|
简易温室 ㎡ 8 |
|
拱形,高约 2 米,内部竹竿或钢管骨架, 覆盖材料为单层无滴塑料薄膜。 |
||||||
迁坟 |
|
单棺 座 1900 双棺 座 2200 |
|
||||||
砖木 ㎡ 150 隔热
层 彩钢复合板 ㎡ 100
— 6 —
|
附着物名称 |
|
单 位 |
|
补偿 标准 |
|
备注 |
简易 ㎡ 50
厕所 ㎡ 110
单位大门 ㎡ 100 铁皮、铁栅式
门面广告灯箱 ㎡ 50
铁艺护栏 ㎡ 100 包括基础部分
花坛 ㎡ 55
|
沼气池 个 2200 |
|
面积小于 6 ㎡的(含 6 ㎡)统一补偿 2200 元,每增加 1 ㎡,增加 300 元。 |
围墙 ㎡ 80 含门洞 其他
排灌渠、养殖池 m3 340 水泥、砖石结构
过水涵 个 340
家用简易下水道 m3 60 水泥、砖结构
小型石桥、水泥桥 ㎡ 680 按桥面面积计算
砖桥 ㎡ 450 按桥面面积计算
活动板房 ㎡ 160
驳岸(护坡) m3 260
防护网 ㎡ 20 铁丝防护网
说明:1. 通信设施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2. 水源井、石桥、砖窑厂、涵洞、地磅、高压线路等附着物或年收益较高的鱼
苗等,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3. 上表所列附着物在建造过程中由政府投资或已享有政府财政补贴的,补偿时
在补偿金额内予以扣除。
4. 抢建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 7 —
附件 2
濉溪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地类 旱地 菜地 园地 备注
补偿标准 1900 3000 2400 年补偿标准
说明:1. 旱地指种植谷物类及油料、棉花等经济作物的耕地;
2. 菜地指登记在册种植蔬菜(含菜用瓜)的耕地;
3. 园地指种植苹果、梨、桃、葡萄等果树;
4. 食用菌、药材地参照菜地补偿标准;
5. 水浇地、水田按旱地标准执行。
水产养殖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散养水塘 1000 公共水面,无其他设施
标准鱼塘 1500 格式化网箱养殖,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
|
精养鱼塘 3000 |
|
水面 5-20 亩,深≥1.5 米,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和管 护房 |
— 8 —
果树、林木、苗圃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元/亩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果苗幼 Ι 期 5
1、果苗幼 Ι 期指栽植或移植生长期 1 年以下(含灌木
|
果树 |
|
果苗幼Ⅱ期 40 |
|
墩);果苗幼Ⅱ期指生长期在 1 年以上(含 1 年),3 年以下。2、挂果初期指已经挂果,原则上生长期在 3-5 |
挂果初期 100 年之间(含 3 年);挂果盛期指已经挂果,原则上生长
|
挂果盛期 250 |
|
期在 5-10 年之间(含 10 年);挂果衰期原则上指生长 期在 10 年以上。3、株间距超过 1m 按实际株树计算, |
小于 1m 的按 1m。
挂果衰期 170
林木胸径 补偿标准 备注
5cm 以下 6
|
林木 |
|
5~10cm 33 11~15cm 80 |
|
1、胸径量算标准为出土 1.3m 处;2、株间距超过 2m 按实际株树计算,小于 2m 的按 2m 计算株数补偿。 |
16cm 以上 135
年限 补偿标准 备注
1 年生 1900 苗圃
2 年生 2500
3 年生 3600
说明:1. 能移栽的,按上述补偿标准 60%补偿;
2. 非人工培植的树苗和花木不予补偿;
3. 景观树木、观赏树木参照淮政办〔2012〕11 号执行;
4. 特殊苗圃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补偿标准;
5. 抢栽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 9 —
房屋补偿标准
单位:元/㎡
|
序 号 |
|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
|
|||||
|
1 |
|
框架 结构 |
|
㎡ 920 |
|
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 现浇或预制楼屋面,出土檐高 2.8m 以上。 |
||
钢筋混凝土或砖石基础,砖墙并设有部分
|
2 |
|
砖混 结构 |
|
㎡ 690 |
|
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设有钢筋混凝土 圈、过梁,现浇或预制楼屋面,出土檐高 2.8m 以上。 |
|
|
|
㎡ 640 |
|
砖石基础,砖墙承重,设有钢筋混凝土圈、 过梁,预制楼面板,出土檐高 2.8m 以上。 |
||||||
|
3 |
|
砖瓦 结构 |
|
㎡ 540 ㎡ 450 |
|
钢筋混凝土基础,24 砖墙承重,现浇或预 制门窗过梁,钢、木屋架,水泥桁条或木 桁条承重的现浇屋面或粘土瓦顶屋面,出 土檐高 2.8m 以上 砖石基础,24 砖墙承重,水泥桁条或木桁 条,钢、木屋架,粘土瓦顶屋面,出土檐 高 2.8m 以上 |
|
|
|
4 |
|
简易 结构 |
|
㎡ 250 |
|
半砖墙或空斗墙承重,杂料等简易屋架、 桁条,石棉瓦、油毛毡等简易屋面,出土 檐高不低于 2.20 米。 |
|
|
|
5 |
|
房屋 基础 |
|
㎡ 100 按基础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
|
|||
说明:1. 房屋结构以建设部门标准认定为准。
2. 房屋有室外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建筑面
积进行补偿。
3. 建筑物的层(檐口)高每降低 10c m,每平方米的重置价格降低 2%。
4. 抢建的房屋不予补偿。
— 10 —
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单位:元
|
附着物名称 单位 |
|
补偿 标准 |
|
备注 |
|||
供电 |
|
变压器 台 18000 迁移人工费 电表 户 460 淮价〔2001〕96 号 |
|
|||||
大机井 眼 5500 涵管直径 0.8m,深 20m 以上 80m 以下
小机井 眼 3300 涵管直径 0.6m,深 20m 以上
供水 小眼井 眼 900 无涵管,井内径 0.1~0.2m,深 20m
蓄水池 m3 100 砖砌
压水井 眼 220
热水器 套 220 移装费
电器 空调 台 220 移装费
太阳能 台 220 移装费
室外 地坪 |
|
生产用水泥地面 ㎡ 90 水泥面层厚 15cm 以上 水泥地坪 ㎡ 45 水泥面层厚 15cm 以下 砖石地坪 ㎡ 22 |
石棉瓦、竹木顶 ㎡ 30 高度在 2m 以上,石棉瓦、竹木顶
简易
棚
彩钢瓦顶 ㎡ 60 高度在 2m 以上,彩钢瓦顶
养殖 |
|
标准猪、鸡、鸭、 羊、牛舍 |
|
㎡ 280 砖木结构,出土檐高 2m 以上 |
|
|
|
房 |
|
简易猪、鸡、鸭、 羊、牛舍 |
|
㎡ 120 简易结构棚房,出土檐高不低于 1.2m |
|
后墙和山墙为砖墙外包土坯墙,高约 2.5
普通温室 ㎡ 25 米,内部混凝土立柱,覆盖单层无滴塑料
薄膜,外层保温材料为草毡。
温室 |
|
钢、砼骨架温室 ㎡ 70 |
|
拱形,高约 2 米,内部钢架或复合材料骨 架,覆盖材料为单层无滴塑料薄膜。 |
|||||
|
简易(竹木)温 室 |
|
㎡ 8 |
|
拱形,高约 2 米,内部竹竿或钢管骨架, 覆盖材料为单层无滴塑料薄膜。 |
||||
迁坟 |
|
单棺 座 1900 双棺 座 2200 |
|
||||||
砖木 ㎡ 150
隔热
层
彩钢复合板 ㎡ 100
|
附着物名称 单位 |
|
补偿 标准 |
|
备注 |
简易 ㎡ 50
厕所 ㎡ 110
单位大门 ㎡ 100 铁皮、铁栅式
门面广告灯箱 ㎡ 50
铁艺护栏 ㎡ 100 包括基础部分
花坛 ㎡ 55
|
沼气池 个 2200 |
|
面积小于 6 ㎡的(含 6 ㎡)统一补偿 2200 元,每增加 1 ㎡,增加 300 元。 |
砖石围墙 ㎡ 80 含门洞
排灌渠、养殖池 m3 340 水泥、砖石结构 其他
过水涵 个 340
家用简易下水道 m3 60 水泥、砖结构
|
小型石桥、水泥 桥 |
|
㎡ 600 按桥面面积计算 |
砖桥 ㎡ 450 按桥面面积计算
活动板房 ㎡ 140
驳岸(护坡) m3 260
防护网 ㎡ 20 铁丝防护网
说明:1. 通信设施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2. 水源井、石桥、砖窑厂、涵洞、地磅、高压线路等附着物或年收益较高的
鱼苗等,由双方协商或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据实补偿。
3. 上表所列附着物在建造过程中由政府投资或已享有政府财政补贴的,补偿
时在补偿金额内予以扣除。 4. 抢建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院、
检察院,淮北军分区。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