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董庄社区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5-08 15:29来源: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相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董庄社区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

  

 

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城市结构,优化城市功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相山区政府于2020228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相政征收〔20201号),确定了房屋征收范围:董庄村中心路以东,梅苑西路以南,符夹线以西,桂苑路以北,占地面积约40亩,涉及被征收居民80户,需拆除房屋面积约2.6万平方米。

为提高被征收地块的土地利用率,区政府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意见,结合被征收地块的实际情况,经区政府87次常务会研究做出了调整征收范围的决定。即将原征收范围调整为:教育学院东围墙以东,梅苑西路以南,符夹线以西,桂苑路以北。征收范围调整后,增加土地面积约31亩、被征收居民25户,另需拆除房屋约1万平方米 。新增征收区域与原征收区域分批次实施,其他征收补偿相关事项仍按原决定(相政征收〔2020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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