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优化资金审核审计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审核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参加,成立市征收补偿资金联合审计小组(以下简称联合审计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并委托协审机构参加。
二、申请审核
列入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政府应当在实施征收前申请资金审核,并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征收范围内土地性质及土地分类明细表。
三、实施审核
(一)启动审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协审机构,成立项目审核工作组,对项目实施跟踪审核。
(二)审核测算。县区政府在入户调查登记完成后,应当根据调查登记结果,制作标注房屋具体位置和编号的地形图或影像图(如航拍图、卫片),组织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镇街和村居对宅基地面积进行认定,并测算征收补偿资金。
项目审核工作组根据县区政府提交的补偿资金测算表、调查登记结果汇总表、标注房屋具体位置和编号的地形图或影像图、宅基地认定表,结合跟踪审核情况,核算该项目的征收补偿资金金额。
四、包干使用
征收补偿资金原则上采用总量包干方式。包干金额包括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工作经费和不可预见费。征收房屋的工作经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平米20元计提,征收土地的工作经费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2%计提;不可预见费按照征收补偿资金的2%计提。包干金额在项目审核工作组审核测算的基础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细化完善后,报市联合审计小组;市联合审计小组审议后,经市政府同意,由县区政府包干使用。包干使用的项目市联合审计小组不再进行结果审计,由县区政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结果审计
因项目开工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采用包干使用的项目,先按审核测算数额的50%预拨县区政府启动征收,待征收补偿工作全面结束后,由县区政府向市联合审计小组申请结果审计,并补充提交补偿结果汇总表、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审计结果经市联合审计小组审议确认后报市政府。审计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与县区政府决算并结清项目补偿资金。
附件:市征收补偿资金联合审计小组人员名单
2019年5月25日
附件
市征收补偿资金联合审计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公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高抗抗 市审计局副局长
金 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胡文莉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谢传峰 市征收办主任
成 员:葛雪梅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
董宏转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负责人
李明侠 市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建设科科长
吕一峰 市征收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