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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F11039815/202108-00010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1-08-06
发布机构: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11039815/202108-00010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1-08-06
发布机构: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6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淮北市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救济渠道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6 10:11
来源: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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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以下救济渠道获得救济:
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相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相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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