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上半年工作总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2021年省市下达我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为7户,(渠沟镇6户,开发区1户)。
一、进展情况。
(1)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确定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开展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了工作机制。区住建局先后牵头召开多次全区动员及工作任务调度会议,明确区直相关部门、镇街责任,确保任务分工明确,沟通协调通畅。
(2)农村存量危房进行摸底核实。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住建局在组织镇村摸底的基础上,完成摸底核实的全部存量农村危房改造。其中渠沟镇6户,开发区1户。
(3)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住建〔2021〕82号)精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局联合制定了《相山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规范认定程序。
(4)严格执行认定程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规范“群众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区审批”认定程序。我局技术专业人员联合渠沟镇、凤凰山开发区对上报的7户危房户逐户现场核实鉴定,经鉴定渠沟镇3户维修,3户重建;开发区1户维修。为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
(5)截至当前渠沟镇完成2户修缮,开发区完成1户修缮。开工率71%,基本竣工达到42%。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2)严格执行《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抓好危房改造全过程全方面监管,重点加强房屋地基、主体结构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不定期开展危改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加强危房改造的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
(3)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