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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16:07作者:区应急管理局来源:相山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各市相关议事协调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为主线,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查盲点。重点解决“想不到”的问题,深刻汲取国内外典型安全事故、事件和自然灾害教训,加强分析研判,摸清风险现状,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不遗留空白。

——查漏洞。重点解决“没人管”的问题,全面排查各行业、各领域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坚决防止表面化、一般化。

——查弱项。重点解决“管不了”的问题,全面补齐工作短板和缺项,突出健全制度、压实责任、完善措施,加大监管执法、明查暗访、督查指导力度,真正深下去、严起来。

——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时限,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提前做好各类防范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灾害,快速响应、有序处置、科学应对。

二、工作任务

整个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安排为即日起至7月1日,在此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应急值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风险。第二阶段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年底,保持前期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严防思想松懈、事故反弹,保障全年安全形势稳定。具体任务包括:

(一)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行动。

1.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一遏制、一防范、双下降”,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工作重点:

(1)结合突出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煤矿:强化对外包工程煤矿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监管,加强水害治理,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雨季“三防”责任措施。“七一”前,原则上不得进行密闭启封、井下煤仓修复等危险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危险区不得进行揭煤作业。非煤矿山:狠抓尾矿库市、县(市、区)行政首长,市、县(市、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坝负责人责任,围绕“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严格落实矿山防汛度汛风险管控措施,切实用好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防溃坝漫坝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盯紧盯牢硝酸铵、光气、液氯等特别管控危化品安全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小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施策“三项整治”,组织开展“消地联合”检查督导,持续加强危化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完善和实战化运用。建筑施工:重点突出恶劣天气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全面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临时工棚、民工宿舍安全检查,及时采取可靠的防风加固措施,遇极端恶劣天气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停工。交通运输:加强“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对象安全监管,强化汛期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范,突出抓好端午节小长假、“七一”前后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旅游领域:抓好各类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安全管理,重点强化山岳型、涉水类景区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加强景区汛期巡查、监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或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停止运营、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消防:紧盯高层建筑、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物流仓储、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任务为主线,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火灾防控。特种设备、电力、工贸、军工、民爆等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结合季节风险因素,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2)汲取事故教训,做好针对性安全防范。深刻汲取池州“4·6”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当前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特点,聚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施工动火作业等突出隐患问题,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坚决防止“小火亡人”。深刻汲取滁州“4·7”闪爆事故教训:加强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外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流程,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深刻汲取墨西哥首都“5·3”地面轨道桥体垮塌事故教训: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沿线安全等“全链条”安全管理。深刻汲取近期学生溺亡事件教训:将防溺水等作为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的重点,完善宣传引导和安全提示常态化机制,强化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加强家校、部门联动,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氛围。深刻汲取“5·23”意大利缆车轿厢坠落事故教训:加强旅游场所高风险区域、大型游乐设施、危险性项目以及长期停用设施设备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深刻汲取“5·22”甘肃马拉松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和重大活动安全管理。深刻汲取“5·22”六安、“5·25”淮北污水管网施工事故教训:针对汛期各类污水管网维修增多等客观实际以及盛夏高温有毒有害气体易挥发等风险特点,开展针对性风险管控。

3.工作措施:(1)集中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安排一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开展排查整治。“七一”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实现对16个市“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全覆盖,推进隐患“清零”。(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加大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4)加强警示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5)推进集中攻坚。推深做实我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4.责任分工: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市落实属地责任。

(二)开展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行动。

1.工作目标:坚决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科学应对水旱、地质、森林、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指挥处置、协同联动、社会动员等机制,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努力实现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2.工作重点:

(1)水旱灾害。针对今年汛期预测全省气象条件总体一般到偏差,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水和干旱可能重于常年,以及当前长江干流等水位较常年同期偏高等形势特点:总结去年防汛经验得失,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紧盯长江、淮河、巢湖干堤、中小水库、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威胁区等重点部位,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干支流堤防县、乡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严格执行巡堤查险制度,确保防守责任不留空白;抢抓梅汛期来临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在建涉水工程“回头看”,清除阻水障碍,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确保安全度汛;全面摸排城市易涝点(区),逐点(区)落实管控责任;按照省防办《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人员转移网格化包保责任和避险措施,筑牢基层防线;统筹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

(2)地质灾害。针对当前人类工程活动加剧、汛期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等形势特点: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公路、铁路、水利、油气管道、城市地铁轻轨等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乡(镇)、村(社区)、自然资源所、地质专业人员、群测群防员 “五位一体”协同管理模式,确保强降雨期间24小时有人值守、监测、巡查、预警;坚持以搬迁避让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3)森林火灾。针对全省气温迅速回升,林下可燃物严重超载,中幼林比例增加,农事用火频繁等形势特点:以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防灭火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浓厚氛围;强化火源管控,畅通野外违规用火举报渠道,持续推进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林区巡查巡护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4)地震灾害。针对我省地质构造复杂,地震风险识别、规避、承受能力偏弱等形势特点:深入开展地震监测工作,密切跟踪观测资料数据变化,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与异常核实,保障各项业务技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实施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工作;持续推动全省各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大力推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和成果应用;持续开展农村工匠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和规范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

3.工作措施:(1)切实摸清底数,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掌握水旱、地质、森林、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2)加强部门会商,全时关注天气形势,做好监测、分析、研判、预警、预报工作,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每一名群众都能提前知晓预警信息。(3)坚持源头管控,组织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4)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做好应急准备,预置重点区域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确保灾情发生时,救灾物资能拿得出、供得上;加强应急值守,遇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5)加强灾害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6)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提请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4.责任分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市落实属地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敏感期“连点成线”,全力保障“七一”前后安全形势稳定是首要政治任务,不容有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形成有力震慑。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存在重大隐患危及安全的果断采取停产停工措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与途径,鼓励群众职工、社会团体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行为。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问责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巡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