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9-26 16:28作者:相山环保局来源: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年以来,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加强全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北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工作目标,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以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结果应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监督,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二、专人指导,规范管理

采取帮扶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专人下到企业,耐心帮扶,指导企业完成101家医疗机构及汽车4S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6家一般固废产生单位网上申报工作。

三、加强摸排整治力度。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录入危废专项整治系统,对存在问题的,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通过排查,录入企业2家,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不健全、台账不规范、危废培训未开展等。截止到目前,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

为认真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我局结合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企业认真开展排查、对辖区2家产废企业、16家汽车4S店及6家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进行危废规范化检查,配合市局对4家铅蓄电池收购网点,进行危废规范指导;督促产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对照台账进行核实。

五、存在的问题

(1)个别企业对危险废物危害性认识不到位;

(2)部分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台账不规范等现象;

(3)危废管理人员不固定,导致危废管理业务不熟练。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1)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提升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增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水平。

(2)培育一批规范化管理较好的企业,以点带面达到共同提高,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度缓慢的企业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企业进行参观学习,以便督促企业负责人能更有效地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和频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限期整改,确保危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

加强全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