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校干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校(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当前教育评价改革、优质均衡验收、集团化办学管理等工作,决定举办中小学校长、业务校长(主任)、班主任、骨干教师及教研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级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学校管理干部、教研员、机关管理干部。
二、培训班次、时间、地点
中小学校长培训班:
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22日。地点:北京市。承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业务校长(主任、教研员)培训班:
时间:2021年7月22日—7月28日。地点:镇江市。承办单位:淮北师范大学。
班主任、骨干教师及教研员培训班:
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3日。地点:西安市。承办单位:合肥学院。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各校按分配计划填写参训人员信息表,于7月20日下午3:00前报区教育局教研室;本次培训分中小学校长、业务校长(主任、教研员)、骨干教师(班主任、教研员)培训班三个批次,各校报名时要分开汇总。
报送邮箱:zxmhb@qq.com 联系电话:2183698
四、相关要求
1.区属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计划选派组织好参培人员并注重近二年参训的受众面。为保证新入职教师尽快提升业务水平,本次参训人员2018年以来新入职教师要达60%(无新入职教师例外,新一届学科带关人、骨干教师优先),参培人员一旦确定,严禁擅自更换和请假。
2.参培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按要求完成作业,参加研讨。
3.本次培训后,各校2021年不再进行通识类培训。
4.本次培训由教师培训专项费用列支,交通等其他费用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