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双减”工作承诺制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落实中央、省委“双减”工作部署,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不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现就建立“双减”工作承诺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双减”工作系列承诺制
(一)中小学校“双减”承诺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双减”工作精神,全面自查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减少考试次数、课后延时服务、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方面制定出具体措施,通过家长会、宣传栏等途径主动对外公示。
(二)中小学教师“双减”承诺制。各学校要根据“双减”工作要求,结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全面自查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教师职业道德、优化课堂教学、公平对待学生、“零起点”教学、作业管理、廉洁从教等方面制定出具体措施,形成承诺书,每位教师签字存档并以适当方式向家长公示。
(三)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制。区教育局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自查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在办学场所安全、课程开设、培训时间、作业管理、教师资质、规范收费、广告宣传等方面制定出具体举措,形成承诺书,在办学场所向社会和家长公示。
(四)学生和家长承诺制。各学校要向家长广泛宣传“双减”政策和科学的教育观念、育人理念,指导家长自查在子女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规范参加校外培训、课外减负、家庭教育管理、孩子身心健康等方面制定出具体措施,形成承诺书,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学校存档。同时向学校如实报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学校要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提高做好“双减”工作的认识,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全面落实“双减”承诺制,切实把中央、省委“双减”各项要求落在实处。
(二)完善承诺清单。区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承诺制,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家长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双减”政策,征求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各项承诺书。
(三)全面公开公示。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工作承诺书要在9月29日前完成,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办学场所门口向社会公示。各学校要在 9月底前组织所有教师、家长和学生签订“双减”承诺书,确保“双减”工作落在实处。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发挥“双减”专班的牵头作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从严打击“黑机构”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各学校组织人员对本校教师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开展检查,主动发现、举报学校周边违法“黑机构”,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