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津贴和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工伤待遇以及抚恤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二、申请材料
无
三、受理范围及条件:
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流程

五、咨询投诉渠道
单位名称:相山区疾控分中心
单位地址:惠黎菜市街2楼
服务咨询电话:0561-3111190
投诉举报电话:0561-3060170
网上投诉渠道:wsj359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