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医疗卫生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发布时间:2025-01-10 18:00作者:相山卫生健康委来源: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二、服务对象

1.常住在辖区内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三、服务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相山区区孟山路86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对辖区内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管理和治疗;对疑似患者及时发现、筛查及诊断、纳入管理;定期进行危险等级评估、家庭护理教育、居家贫困患者补助、精神卫生及心理健康知识宣教等工作。

五、服务流程

成立精防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患者的发现、诊断、登记报告和建档;随访管理和指导;居家患者药物治疗、分类干预;应急处置;精神康复;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和宣传;督导、信息、资料管理及质量控制。

六、服务要求

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对辖区内患者实施规范化治疗和管理。

七、服务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机构名称:相山区卫健委
地址:孟山路85号

服务咨询电话:0561-3060170

投诉举报电话:0561-3060170

网上投诉渠道:wsj3594@163.com